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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虐會:強制舉報虐兒刑罰合理

【明報專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會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近期有議員認為草案中的監禁刑罰過重並建議剔除,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則認為罰則合理,憂慮降低罰則可能會削弱法例阻嚇力,未能達到保護兒童初心。

草案今續審 孫玉菡:有信心紓緩擔憂

勞福局長孫玉菡昨稱,情節嚴重個案須具阻嚇力的懲罰,而針對情節輕微個案,政府有信心與法案委員會可找到顧及草案初心和回應業界擔憂的方案。

草案建議強制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人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違者最高判監3個月、罰款5萬元。被問有議員認為罰則太重,政府對此有何立場及會否因為議員壓力「跪低」,孫玉菡稱草案審議已到尾聲,草案目的是為兒童編織保護網,舉報機制必須具一定阻嚇力。孫沒回應會否取消建議的監禁刑罰,指如個案情節輕微,政府有信心與法案委員會尋找到顧及草案初心、回應和紓緩業界擔憂的方案。

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的黃翠玲昨在商台《政好星期天》表示,有關罰則以現行本地法例作基礎,例如對販毒等嚴重罪行知情不報者同樣最高囚3個月,由於草案針對嚴重虐兒個案,故罰則合理。黃期望政府清晰界定權責及「嚴重傷害」定義,她稱政府會陸續推出培訓課程,加上有強制舉報者指南協助業界判斷,相信不容易誤墮法網或造成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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