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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煽動顛覆案 官稱今年內不開審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於高院舉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法官稱本案不會在今年內開審,排期至6月24日處理換官申請。庭上透露,鄒幸彤擬申請傳召海外證人視像作供,控方書面回應觸及《基本法》23條立法。翻查資料,23條立法包括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得以電視直播聯繫作供。

鄒幸彤擬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控方回應涉23條立法影響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鄒幸彤早前以黎官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閱讀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隱去的材料為由,要求更換法官,並申請辯方海外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昨午開庭時,鄒表示已收到控方書面回應,李官遂排期至6月24日審理法官避席申請。代表李卓人和何俊仁的辯方大律師沈士文表示,當日終審法院處理兩人的案件,屆時兩人不會出庭。

法官李運騰表示,要待避席申請有結果,才處理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的問題。鄒幸彤一度陳辭,李官打斷指「控方寫23條立法的問題,鄒小姐你繼唔繼續要海外證人,你自行決定」。李官認為,法庭暫無法敲定審訊日程,稍後會進行第3次案件管理聆訊。

官關注鄒還押能否用電腦處理文件

控方指懲教署將安排 「暫不方便」

李官關注,正還押的鄒幸彤是否獲准用電腦處理審訊文件。控方指懲教署將安排鄒用電腦,暫時不太方便,將繼續跟進。沈士文表示,被告因本案一直還押,希望盡快開審。李官稱「好着緊案件需要盡快處理」,但要待處理法官避席申請,才能討論審訊日程,無論如何本案「今年之內都唔會聽得到」。

【案件編號:HCCC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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