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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林百欣臨終無討論遺囑 二房女:無得分無所謂

【明報專訊】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產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入稟爭議遺囑效力,昨日繼續審訊。二房女兒林淑如表示,父親去世前一年沒有將她列為遺囑受益人,「作為中國人……有得分梗係開心,無都無所謂」。公司下屬則表示,林百欣生前精神狀態正常,能記得10多名內地同事的手機號碼,「唔洗入phone book(通訊錄),佢都講得出」。

1973年曾列遺囑受益人 去世始知父患癌

原告為林百欣遺產管理人張定球,以及接手管理的兩名律師;答辯人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根據2004年遺囑,除了三房母女不獲分遺產,二房女兒林淑如亦無份。林淑如供稱,從小和父親同住九龍塘寓所,她的睡房位於2樓,父親的房間位於3樓,兩父女甚少聊天。臨終前數月,也沒有人跟她討論遺囑及安排。直至父親去世,她始知道父親曾患癌症。

被指拒三房兒子探父 何榮添:我應該無咁講

代表三房的大律師表示,林百欣早於1973年簽訂遺囑,將林淑如列為受益人,但2004年遺囑受益人不再包括她,問她是否知道原因。林淑如表示不知情,對父親的做法不感詫異,「有得分就有得分,無得分就無得分」。

審訊重點為林百欣2004年訂立遺囑的精神狀態,原告一方傳召麗豐集團時任高層何榮添和時任董事姚逸明作供。何榮添表示,老闆從2004年起身體不適,甚少回辦公室,他會將公司文件和支票帶到九龍塘住所,予老闆簽署,他不清楚老闆有沒有精神健康問題。

三房一方提出,林百欣2003至2004年間指示三房兒子林偉鈞(Eric)買賣股票,林偉鈞替父親持股的狀况良好。何榮添表示不知道細節,但確認林偉鈞負責管理老闆的股票帳戶。三房一方質疑,林偉鈞2004年12月要求探望父親,遭何榮添拒絕,何回答「唔關我事,我應該無咁講」。

下屬稱立遺囑當年仍精明勤奮

姚逸明則稱,林百欣以往「朝九晚六」工作,自從2004年6月跌傷手臂,改為每天工作4小時,他照常向老闆匯報集團生意和經營情况。姚舉例,當時有合作伙伴周轉困難,希望延期支付訂金,老闆建議在合約加上條款,一旦終止交易就沒收訂金,「老闆係好精明、勤奮的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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