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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准牙專人員獨立洗牙 「風險評估問題」不跟英澳

【明報專訊】政府修例提出擴大牙科護理專業人員(下稱牙專人員)、包括牙科衛生員和牙科治療師的職權範圍,可不經牙醫評估下清潔、拋光牙齒,洗牙、照X光等則維持須先由牙醫評估,較英國和澳洲等地嚴謹。牙管會主席李健民稱洗牙工序簡單,惟風險評估和承擔應落在牙醫,「我們不會走外國那套,我們非常保守」。

本港牙專人員暫無法定註冊制度,牙科衛生員只須向牙管會單次登記,就可於公私營界別工作,按牙醫指示為病人採取預防護理。牙科治療師只可於衛生署提供學童牙科保健,按牙醫指示採取預防護理、補牙和剝牙,毋須登記。

修例草案提出由牙管會為牙專人員設立註冊制度並擴大職權,惟須受僱於牙醫或牙醫的合伙人等,確保受適當監督。李健民稱日後牙管會對牙專人員監管程度可比牙醫,涵蓋紀律規範和持續進修要求等,批准註冊前亦會先檢視其修讀課程是否符合標準。

英國和澳洲等地容許牙專人員獨立在診所執業,毋須牙醫評估下洗牙、拋光和安排放射診斷。被問到為何不跟從外國做法,李健民說洗牙和剝牙等工序極其簡單,「問題是風險評估和承擔」,有必要維持列為牙醫「處方」的醫療程序。他以自身經驗為例,曾有剝牙長者牙肉有血瘤或正服藥,增加流血風險,牙醫有責任評估如何處理,「或者根本不應該做」,以保病人安全。

李認為擴大牙專人員職權有助分擔牙醫工作,讓後者專注複雜病症,由於每名牙醫可帶多名牙專人員,不跟外國做法不會減低為牙醫分擔的能力。至於將來職權應否再擴大,他稱要視乎社會需要和人力推算。

修例草案亦提出改組牙管會,委員人數由12增至24;其中業外委員由3名增至9名,由特首直接委任的業外委員由1名增至5名。同時增設菲臘牙科醫院、醫專提名牙醫委員,以及4名特首直接委任牙醫。牙醫學會提名的6名牙醫委員則減至3名,另新設業界投選的3名牙醫委員。

談特首委任席增 稱不偏離專業

被問到特首直接委任席位增加會否貶損牙管會獨立性,李健民稱以往不曾感到政府介入,委員均以專業身分參與,改組是為應付牙管會人手需要並加強公眾參與,不認為會偏離專業自我監管原則。

(牙醫註冊修例系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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