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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獲贈黎名下海外公司 Mark Simon「當獎勵」

【明報專訊】就2019年7月首次會面,陳梓華曾向Mark Simon提及難以開立離岸公司戶口,Mark Simon聽後表示會幫助陳,讓陳當作「一個獎勵畀自己」。控方昨日問及「獎勵」事宜,陳憶述,Mark Simon事後亦發現在香港是很難開立一個離岸公司的戶口,他與黎智英商量後,認為可以將黎名下的一個閒置的海外公司連同其本地銀行戶口,一併轉贈給陳。

陳續指,雙方於2020年1月在壹傳媒大樓內簽署轉讓文件,將名為「LACOCK」海外公司轉至陳的名下。陳持有該公司是為了營商,當時Mark Simon建議可利用海外公司協助國際游說,例如以公司名義溝通及處理金錢往來,但陳回覆對方「我應該唔會喇」。

控方展示LACOCK的銀行月結單,顯示2019年11月30日戶口有8萬元,陳昨在庭上確認,並透露Simon曾着陳梓華「還番畀佢」,但至陳被捕亦沒有還款予對方。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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