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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燒人事件後 黎冀遏勇武迎合西方 指黎非單純爭國際支持 知美政府想法並盡量滿足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61日審訊,陳梓華供稱2019年11月馬鞍山「火燒人」事件後,黎大力批評「勇武派」愈趨暴力,「有啲底線係要堅守嘅」,欲減低「勇武派」的影響力,以迎合西方社會的期望。陳其後明白黎一直都不是單純爭取國際支持,而是「知道某啲要求,然後盡量去滿足呢啲要求」。

憂激進 籲李宇軒見美議員勿提攬炒隊

控方就2019年9月李宇軒等人與美國時任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見面一事提問,陳梓華憶述Mark Simon原本屬意他出席,但他要赴台旅遊和會見台灣的律師組織,最終由李宇軒頂上。控方展示因應會面創立的群組的信息,顯示陳提醒李可分享在聯合國游說的經驗,和不要提及「攬炒團隊」和眾籌墊支的人,因團隊思想激進,「冇任何政客會企出嚟,幫港獨呢個概念背書」。

翌月陳開始與黎智英有信息來往,黎11月就當月發生的不同事件向陳表達意見(見表),包括看到馬鞍山男子遭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的畫面令黎感到害怕,表示「現在是年輕和『勇武』的人有領導的時候」。陳理解黎智英欲領導或主導「勇武派」,提出以「和理非」作為抗爭的主要手段,估計黎知道他亦不喜歡這種做法,並覺得他可聯絡勇武派。

翌日陳梓華在黎宅與黎智英會面,出席者包括泛民林卓廷、李永達和李卓人,黎就反修例運動表達意見,大力批評「火燒人」事件,問陳是否認識點火的人,陳稱不認識。林卓廷、李永達和李卓人亦附和黎的意見,黎覺得勇武派「冇組織」、「冇分寸」,以及愈趨濫用暴力,說「如果搞出人命嘅話,咁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去對抗香港政府」,失去國際社會的支持。

陳稱黎要求說服勇武派克制

形容泛民有本錢爭取港府回應

黎強調「黃藍係政見,黑白係良知,有啲底線係需要堅守嘅」,再次要求陳聯絡勇武派領袖,說服他們克制,又說年輕人做不到的事可以借助其傳媒力量,只要《蘋果》不報道勇武派的消息,他們的影響力會大大減低,而泛民有足夠本土資源和國際地位爭取港府回應。同月15日黎向陳表示《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即將表決,形容是「好消息」,陳認為黎此番話是想證明國際社會的力量十分重要,美國沒有離棄香港或無視正發生的事。

質疑中大理大暴動目的「圍點打援」

黎形容警打盡「我最精銳的人」 陳:指同路人

同月中大和理大相繼發生暴動,黎稱留意到中大校內情况惡劣,問陳是否知道參與示威的「黑衣人」是誰。至於理大暴動,黎指警方「把我最精銳的人一網打盡」。陳當時透過新聞、網上資訊等了解情况亦覺得「成件事好古怪」,「你點會走入去一個走唔到嘅地方做示威?」他質疑是一場「陰謀」,目的是「圍點打援」。控方問黎為何會說精銳的人是他一方的人,陳說黎覺得該些是他的「同路人」,當時有一句示威口號「和勇不分」。

陳說,黎認為「勇武派」的影響力愈小,對整個運動愈健康,即更能迎合西方社會的期望。陳稱當時他未知黎的意思,後來從黎口中得知「美國政府內部點諗」,才明白黎一直以來並非純粹爭取國際支持,而是他知道某些要求並盡量滿足。控方追問什麼要求,陳回答「唔可以有警察死」、「唔可以有示威民眾死」、「唔可以有無止境嘅暴力」。陳又說,黎智英提出想在區議會選舉後建立「大台」(見另稿)。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反修例事件 勇武派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陳梓華 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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