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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改建未申報 保險可拒賠

【明報專訊】佐敦華豐大廈三級大火造成5死40傷,大廈有非法劏房。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相關情况會影響大廈法團可否向保險公司索償,他表示大廈需如實申報狀况,包括任何違規或加建、改建等,如未有告知保險公司便違反誠信原則,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未有申報的非法劏房業主或住戶亦可被拒賠。他又指難以估計大廈可獲多少賠償,但「1000萬是最低消費」。

翻查資料,《建築物管理條例》2011年修訂後,要求所有大廈法團就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及法團財產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承保額不可少於1000萬元。

華豐大廈2018年被屋宇署發出強制驗樓通知,至今未有遵辦。羅少雄表示,未有遵辦驗樓通知等狀况會影響大廈索償,但亦要視乎保單條款,一般而言保單不會詳細列明「寫(申報)哪些」,但基本上大廈加建或改建部分在投保時要如實申報,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索償。

至於非法劏房的業主或租客,他稱保險公司會有「核保員」看單位有否如實向政府登記,亦會要求提供有關文件;不論是業主購買的結構保險或住戶買的家居保險,都會視乎單位是否合法及有否申報,以決定能否索償。

保險業:旅客受傷財物損失受保

該大廈約有35間賓館,不少旅客住戶受影響。羅少雄稱旅客如有購買旅遊保險,因有賠償上限,賠償額不會太高,但財物損失或受傷均受保,賓館方面則因法例現時未有要求需為客人投保,或需視乎有否投保而定。

羅又說難以評估大廈最後可獲多少賠償,因不知道業主或住戶是否有購買非強制的保險,舉例業主若有購買結構保險,單位被火警波及、滅火時被破門或財物被滅火的水淹浸,一般會較易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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