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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法官案件積壓 刑事案排期平均442日

【明報專訊】法院面對法官人手短缺及案件積壓夾擊,司法機構在提交立法會財委會文件中,提及2023年在區域法院刑事案由被告首次提訊到聆訊,平均輪候時間為442日,即1年2個月,創近年新高;高院原訟庭刑事案平均則輪候時間也達352日,是近年第二高。與此同時,由於法官退休及升遷等因素,原訟庭法官空缺由2021/22年度的8人,增至2023/24年度的12人。

司法機構政務處在文件的註腳中承認,原訟庭刑事案平均輪候時間仍偏長,由於多個因素影響令輪候時間「被扭曲」,包括疫情導致案件積壓、優先處理複雜的反修例及國安案件,以及司法人手「持續短缺」。區院刑事案輪候目標是100日,至於原訟庭,2017年修訂刑事案審訊表的計法前,目標是120日。

完成約九成國安反修例案

料影響逐步減

司法機構由2018年檢討刑事案輪候時間至今,仍未提出新的目標輪候時間;司法機構說「將會在稍後適當時間重新檢視」。截至2月底,各級法院已完成約93%反修例及87%國家安全案,司法機構說相信絕大部分案件已排期今明年審訊,對輪候時間的影響會逐步減低。

司法機構又說,近年已更頻密公開招聘司法人員,新一輪原訟庭法官公開招聘工作已在去年10月展開,預計今年將有新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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