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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滋擾阿布泰男生:跟風罵林景楠呃like

【明報專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去年確認在「35+」初選案擔任控方證人後,5名男子涉在阿布泰旺角分店叫囂並滋擾顧客,他們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據庭上錄影會面片段,15歲被告表示當時到店內「做戲」和拍片,盲目跟隨網民責罵林景楠;16歲被告估計由於該店舖東主政治立場轉變,令同行的被告提議拍片「呃like」。

15歲男生稱為「做戲」

被告依次為15歲男生、16歲男生、文員葉嘉健(26歲)、保險從業員葉子健(28歲)和無業的曾維誠(25歲)。5人同被控去年2月3日在上述店舖遊蕩,首兩名被告另被控2月5日於同一地方遊蕩,導致男子戴榮曦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根據承認事實,首被告於警誡下表示一時貪玩到店內大叫,次被告稱「我淨係幫佢哋拍片啫」,曾維誠承認「大叫騷擾到人」,男店員事後認出部分被告。

控方播放錄影會面片段,就讀中二的首被告稱,從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綽號「勇狗」的第五被告等,視他們為學習對象。案發首日,首被告相約他們前往該店舖「搞事」,並拍攝「歡樂」的影片,同行被告「勇狗」有份大叫,兩天後他與次被告再度到場拍片。首被告形容自己擔當演員「做戲」,網上有關於林景楠的負面評論,他為了「挑戰」和「過癮」向店員大叫和斥罵林。

首被告向警方表示,當時得知社會上有共同看法,他想參與「憎嗰個人(林景楠)」,但他不知道憎恨林的原因,只是盲目跟從。他又稱,自己的演技有問題,故沒發布第二次案發片段。次被告在錄影會面則稱,相信「勇狗」因為阿布泰東主的政治立場有變,遂建議拍片放上網「呃like、博出位」,以獲得更多政治立場相同的人追隨他。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 3157/23】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遊蕩罪 林景楠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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