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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身分證性別放寬 毋須完成重置手術 上月入稟覆核 「跨男」斥當局「唔告就唔郁」

【明報專訊】終院去年2月在跨性別司法覆核「謝浩霖案」裁定,入境處要求完成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改身分證性別屬違憲。事隔一年兩個月,政府昨宣布修訂政策,跨性別者若完成部分性別重置手術,在符合要求之下,可申請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上年勝訴的「跨男」謝浩霖(圖)指換證條件放寬是進步,但勝訴一年多仍未獲准更改身分證性別,再入稟才迎來新政策,批評政府「唔告就踢唔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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