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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拆國旗區旗棄明渠 36歲男囚45日

【明報專訊】去年七一元朗居民在路邊懸掛國旗、區旗,36歲男子拆下其中一面國旗和一面區旗,扔入明渠,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共兩罪,判囚45日。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失業,在情緒不穩下犯案,不涉政治動機。裁判官黃國輝表示,國旗和區旗象徵國家主權,「無論有否弄髒旗幟,被告將國旗拆下扔入明渠,明顯是嚴重侮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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