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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強姦案 事主稱無報警因不信警方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兩年前在Telegram結識18歲女子,其後以玩貓為由相約女方到家中,涉將她推到牀上強姦,案件昨於高院續審。事主X供稱,離開男子住所後沒有報警,而是致電緊急救護熱線求助,「因為嗰陣唔係好信任佢哋(警方)」。法官問X為何不信任警方,X說:「唔好意思,唔識答。」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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