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鄧棨然於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他繼早前就管有汽油彈案認罪,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涉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透露,鄧獲同伙資助下支付最少35萬元購買用作潛逃的快艇、汽油及衛星電話,由他駕船接載共12人擬於台南登岸。因應同案被告正就刑期上訴,法官練錦鴻稱本案受公眾注目,不欲倉卒下決定或理由不詳細,將兩案押後至4月16日判刑,其間鄧續還押。 相關字詞﹕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 鄧棨然 12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