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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泄密避重大傷亡 或可作辯解 杜淦堃倡「公眾利益」答辯不限於傳媒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禁止披露「國家秘密」,政府研究引入公眾利益作為辯解理由。律政司長林定國接受傳媒訪問時重申豁免門檻很高,需具凌駕性和危急需要,舉例不披露某機密資料會導致大量人命傷亡。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認為,23條關於「國家秘密」條文可以引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亦不應限於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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