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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11人囚46至61月 1以區院最高刑期量刑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被圍封,多人試圖「突圍」而出被控暴動,其中一案涉及14人,當中11人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暴動罪,該罪的控罪時間發生一日、範圍較小,昨在區院被判囚46至61個月。法官謝沈智慧稱,將理大暴動「形容為泯滅人性亦不為過」,就當中一人另外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毁財產罪,以區院最高刑期、即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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