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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在場「或因去酒吧」 暴動罪社工申上訴被拒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其中10人被控在尖沙嘴暴動,當中一名女社工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5個月。她昨向上訴庭申請定罪上訴許可,爭議原審法官沒考慮她在酒吧飲酒的可能。法官彭偉昌質疑,理大外的示威歷時超過一日一夜,被告為何「飲酒飲到暴動核心範圍」,再者被告無出庭自辯,難以推翻控方壓倒性證據,駁回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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