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署車牌查冊昨起實施新安排,本報分別以傳媒及公衆身分測試新安排。其中,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衆利益等6項資料(見表),並附上有公司蓋章的聲明書、商業登記證副本等,即日未有收到回覆。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新安排的申請程序較昔日繁複,署方須確保新安排透明公開。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稱,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質疑為何署方有如此大權力判別查冊內容是否涉公眾利益。 相關字詞﹕車牌查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