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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炸法院 17歲主腦及招哨兵者同囚6年 「光城者」成員一助牽線囚2.5年 一還押逾年獲撤控

【明報專訊】8人涉於2021年策劃在法院放置炸彈,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部分為組織「光城者」成員。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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