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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案裁非逾期檢控 官:停刊起計半年 指法庭收控罪書「檢控開始」 倘上庭才算「有驚人後果」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進入第三天審訊。黎智英爭議被控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超出半年檢控時限,與控方展開兩日辯論;3名主審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一致裁定,檢控時限由《蘋果日報》2021年6月24日停刊日起計,同年12月24日終結,而法庭於12月14日收到控方來函加控煽動罪時已屬開始檢控(見表),故檢控無逾時,法庭可繼續審理煽動罪。審訊明年1月2日續,屆時黎有可能正式答辯,控方將展開開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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