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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暴力行為須涵傷人風險 加入指引須修例

【明報專訊】醫衛局及醫管局最新回覆顯示,臨牀指引方向無提及原擬新增的「暴力」元素。中大社工系講師丁惟彬說,病人一般會於3種情况被強制入院,包括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風險高,或出現嚴重自我疏忽如拒進食或求醫的情况,理論上暴力不屬上述條件。港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天目稱,強制入院法定條件嚴謹,不能單看病人暴力行為或傾向,暴力行為須對他人構成傷害或風險,故從法律層面分析,當局須修例才能於法定條件加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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