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支聯3人就拒交資料案上訴 爭議須否證「外國代理人」 上訴方:盤問涉PII否應法庭決定 原審准警判斷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年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經審訊被判罪成,監禁4個半月。高院昨日開庭審理3人上訴。上訴方質疑警方未能舉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索取資料是「越權、不合法」;律政司一方主張實施細則讓警方迅速調查疑似外國代理人,若要求警方證明對方是代理人,條例變相「無用」。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