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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認未經警誡 警涉偷手機脫罪 官接納酒精影響 行為縱可疑未證意圖盜竊

【明報專訊】五旬時任警員涉在尖沙嘴從醉倒路邊男子身上偷取價值逾1萬元iPhone14 Pro電話,他否認盜竊罪受審,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考慮警員調查做法後,剔除被告曾向警員跪地求饒、自稱酒後起貪念的招認,接納被告受酒精影響其清醒狀態及行為,由於未能達至唯一合理推論即意圖盜竊,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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