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五旬時任警員涉在尖沙嘴從醉倒路邊男子身上偷取價值逾1萬元iPhone14 Pro電話,他否認盜竊罪受審,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考慮警員調查做法後,剔除被告曾向警員跪地求饒、自稱酒後起貪念的招認,接納被告受酒精影響其清醒狀態及行為,由於未能達至唯一合理推論即意圖盜竊,裁定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iPhone 14 盜竊罪 休班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