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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法院拒示證件裁阻差 初選案律師上訴

【明報專訊】2021年「35+初選案」提堂,辯方律師丘律邦欲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時拒絕出示身分證,被裁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成囚7天。他就定罪和判刑上訴,高院昨開庭處理。上訴方提出,丘已向警員表明律師身分,不應被阻撓入法庭。法官陳仲衡質疑,「我係律師」非萬試萬靈咒語,應向警員出示證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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