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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國安刑期下限屬強制 認罪無改 呂世瑜敗訴 官指量刑酌情權「在框架內行使」

【明報專訊】首宗針對《港區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終極上訴昨有裁決。理大生呂世瑜去年承認煽動分裂國家罪,區院法官界定案件「情節嚴重」,設5年最低刑期,呂未能因認罪獲三分之一減刑,刑期上訴失敗後再提終極上訴。終院5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呂世瑜敗訴,並指國安法為刑期訂立上下限「具強制性」,法庭須在「訂明框架內行使其量刑酌情權」,即呂維持原判,須繼續服刑。有法律學者認為,最低刑期「永遠有其不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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