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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溺斃案救生員擅離 經理稱事後提醒未處分 上司報告加「純意外」字眼 死因庭明裁

【明報專訊】87歲老婦2018年於維園游泳池游泳,在水深1.2米的多用途池遇溺,送院不治,死因庭昨日研訊繼續。時任維園游泳池經理供稱,事後發現案發時有數名當值救生員以服藥等理由離開崗位,她指出此情况不妥,事後提醒涉事救生員,裁判官問有無其他紀律處理,她稱沒有。她為事主溺斃一事撰寫報告,其後她兩名上司在報告意見「救援迅速、不涉及場地設施」基礎下增添一句「純屬意外」,她在庭上同意上司看法。研訊明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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