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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信判辭九成抄 鷹君案重審 不涉抄襲部分無重要分析 上訴庭:令人感公義未彰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圖),繼被揭在一宗民事商標案件的判辭涉「司法抄襲」,再被指在涉及鷹君集團羅氏家族信託基金的判辭抄襲與訟各方的陳辭。上訴庭昨於判辭指出,陳官239段判辭中92%內容屬抄襲,不涉抄襲的18段主要是引言、結論,內容無一牽涉重要的分析,予人司法公義未獲彰顯之感,令敗訴方質疑陳官有否在充分考慮後裁決,法庭「只能遺憾地總結本案的司法程序有缺陷」,終判上訴方部分勝訴,案件將交予另一名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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