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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煙霧彈案 兩男妨擾囚19及26月

【明報專訊】2020年7月1日一名男子涉在灣仔把樽裝物體放入紙箱,同行男子則在附近徘徊,隨後紙箱冒煙。兩人被控對公眾造成妨擾罪,昨在區院法院分別判囚19及26個月。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出,觀乎案發時鋪排及事後在單位檢取的化學物,可見本案經過精心策劃並細緻執行,絕非如辯方所說純屬無聊惡作劇,「唔係就咁細路仔走去玩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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