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的社民連成員岑子杰,於2018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本港法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做法違憲,在高院敗訴後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開庭審理,上訴方表示,法律應保障同性伴侶享有關乎私生活的核心權利,如領養後代及財產分配等。律政司認同不應干預市民的私生活權利,但質疑上訴方就核心權利的概念空泛。案件今繼續。 相關字詞﹕終審法院 岑子杰 同性平權 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