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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贍養費少報收入 地產代理主管囚18月

【明報專訊】一名已離婚地產代理分行主管涉為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每月2500元贍養費,少報收入逾300萬元,被起訴6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1項「宣誓下作假證供」。他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求情指犯案是出於不滿前妻將贍養費全數花在自己身上,非用於照顧兒子。暫委法官張志偉批評被告刻意使用假文件欺騙法庭,令家事法庭無法執行司法公義,最終判囚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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