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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檢相同粉末 放煙霧彈青年同行者罪成

【明報專訊】2020年7月1日一名男子涉在灣仔向紙箱放入樽裝物體,同行任興趣班導師男子則在附近徘徊,隨後紙箱冒煙。前者承認對公眾造成妨擾罪,後者不認罪受審,昨於區域法院裁定罪成。法官表示,任興趣班導師被告自辯稱和友人相約「吹水」,但同案認罪友人已承認在灣仔設置煙霧彈,直斥被告供辭牽強。法官又說,被告住所被搜出和現場相同種類的化學粉末,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份擺放煙霧彈,構成公眾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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