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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案司機喻吳政亨 官:可視「共謀」?

【明報專訊】被告吳政亨涉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運動,宣揚參選人遵守初選機制,被指支持戴耀廷牽頭的初選計劃。法官陳慶偉將吳政亨的角色比喻為劫案司機,假設3名主審法官想打劫銀行,他私下聯絡法庭書記協助駕車逃走,能否將書記視作「共謀者」。辯方回應稱,該人對計劃知情,不足以被定罪,重點是他認同(subscribe to)行劫的協議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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