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樓上吧違「禁酒令」上訴 被告減刑至2及3周

【明報專訊】尖沙嘴一間樓上酒吧涉於2020年4月「禁酒令」生效期間繼續營業,兩名負責人各被控一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衛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經審訊後罪成判囚9周。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昨頒判辭,維持判兩人罪成,但接納兩人刑期明顯過重,分別減刑至兩及3周。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