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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會關注無罪上訴難保釋 林定國:國安案按國安法處理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例,容許原訟庭指定法官在國安案件裁定被告無罪後,控方可透過「案件呈述」方式上訴。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修例,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關注修例建議,沿用國安法標準處理被告在上訴期間的保釋申請,但國安法申請保釋標準高,認為法庭已裁定無罪,憂慮對被告不公。律政司長林定國(圖)表示,原則是法庭處理上訴前須維持原狀,邏輯上同樣應按國安法規定處理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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