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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13人暴動罪成 戴傳媒頭盔攝記 官指未穿反光衣屬「鼓勵」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示威者於油麻地發起「圍魏救趙」分散警力,共213人被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17案審訊,其中一案涉18名被告,13人不認罪後受審,他們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當中3人另分別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其中一名男被告案發時戴上有傳媒字樣的頭盔和記者證,供稱是逗留現場拍攝的攝影記者,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頒下書面裁決,質疑他身穿黑衣,沒穿上反光衣供識別記者身分,與其他被告一樣以衣著向示威者顯示自己是同路人以鼓勵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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