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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涉賄庭上撤認罪 官斥兒戲騎劫

【明報專訊】29歲前警員涉於2021年向貸款公司董事泄露警隊運作,換取1.3萬元賄款,另涉向同袍索貸約1萬元,前警員及貸款公司董事分別被控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等3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公司董事准以1萬元保釋,押後7月11日再訊;前警員原稱認罪,其後改稱撤銷認罪答辯,並四度押後與當值律師商討及等候私人律師,被裁判官斥兒戲,批評他騎劫法庭,迫使法庭押後審訊,最終押後下周一(1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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