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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罪脫 律政司申上訴6‧8審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經審訊後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鄒幸彤上訴得直,鄒獲撤銷定罪及15個月刑期。律政司之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將於今年6月8日、即「六四」4日後審理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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