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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學會支持實習 倡菲臘牙科收街症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正式註冊,諮詢期昨日屆滿。醫務衛生局稱截至昨午5時接獲25份書面意見。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向本報稱,學會建議行使《菲臘牙科醫院條例》第3(2)條權力,開放菲臘牙科醫院提供公共牙科服務,安排畢業生在該院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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