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正式註冊,諮詢期昨日屆滿。醫務衛生局稱截至昨午5時接獲25份書面意見。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向本報稱,學會建議行使《菲臘牙科醫院條例》第3(2)條權力,開放菲臘牙科醫院提供公共牙科服務,安排畢業生在該院實習。 相關字詞﹕王志偉 牙醫學會 菲臘牙科醫院 醫務衛生局 牙醫註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