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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牌增通風要求否 工程師稱助抗疫倡檢視

【明報專訊】政府於新冠疫情期間曾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要求食肆每小時換氣至少6次或安裝合規格空氣淨化設備,去年底疫情緩和後已撤銷要求,但仍「鼓勵」食肆繼續採取有關措施。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源柏樑認為,不少室內處所如食肆和健身室曾爆疫,日後值得政府、社會和專家從感染控制角度,一併檢視不同處所需否增加通風要求,應對日後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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