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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稱陳志全為時任議員 無誘因鬥黃

【明報專訊】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昨日庭上提及,區諾軒早前供稱有初選參加者或會「鬥黃」,即是愈激愈越好,辯方問區「鬥黃(yellow fight)」字眼意指鬥爭,以有比賽意味的「比黃(yellow contest)」來形容是否較合適?區諾軒表示,放在互相競爭的選舉來說,「黃」是部分支持者的「信念」,屬於比賽的一種。談及陳志全,區認為陳當時擔任議員、有現任優勢,「我會說他無誘因鬥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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