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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斷警指港大畢業生 被拒就定罪上訴

【明報專訊】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因襲警和咬斷警長無名指,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成立,判囚5年半。杜啟華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昨聽畢雙方陳辭後,認為案中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將在3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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