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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暫最重判刑 不認罪9人囚61至64月 另案11人囚51至55月 「阻嚇高於更生考慮」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示威者於多區發起「圍魏救趙」行動以分散警力,其中油麻地一帶共213人被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17案審理,其中兩宗昨日於區域法院判刑。首案涉及9男1女,19歲女被告開審前認罪,被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告判囚61至64個月,為目前已判刑的7宗油麻地暴動案中刑期最長,其中最重判刑的被告因攜帶縮骨遮和望遠鏡,被指參與程度較高。另一案為11名男被告,昨判囚51至55個月,法官指刑罰的阻嚇力須遠高於更生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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