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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收回土地「暫作其他用途」 田北辰倡設期限

【明報專訊】立法會《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噚日繼續討論精簡發展程序,多名議員都對條例有唔同意見。其中實政圓桌田北辰就特別對新增16AA「使用已收回土地作替代用途」表示保留。佢話,條例並沒設限限制政府幾時使用收回嘅地,佢並建議應該設立期限,例如3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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