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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告誹謗 鍾劍華撤文付10萬和解

【明報專訊】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圖)2018年發表文章,內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及「小桃園飯局」等,文章被「立場新聞」轉載,梁振英及後入稟高院控告鍾和「立場」誹謗,案件原排期今年8月開審,鍾劍華昨於facebook上載「澄清啟事」,表示將涉事文章撤回,「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與2012年2月之小桃園飯局及2013年8月之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之論點」,並會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啟事續稱,梁振英接受澄清,經雙方同意,該民事訴訟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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