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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拒交資料罪成 「國安細則不容挑戰」 警「合理相信」屬代理人足索料 官:標準較低但難被批評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涉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是首宗涉及實施細則的刑事審訊,經16天審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實施細則的合憲性「不容挑戰」,裁定警方僅需「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形容此標準相對低,但亦「難以受批評」,相信警方合法並克制地行使權力向被告索取資料,而各被告「明顯毫無意圖提供資料」,裁定3人罪成。案件押後周六(11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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