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泰航空3名時任員工涉收受賄款共逾9.8萬元,利用員工優惠價替另外3人購買75程機票,導致國泰損失逾116萬元。3人被控共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中前艙務長昨在區域法院承認3罪,餘下一罪存檔法庭,她將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另外兩人則不認罪受審。 相關字詞﹕廉政公署 區域法院 機艙服務員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國泰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