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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案三審 前董事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陪審團信受挑釁 辯方:陷獄9年盼即獲釋

【明報專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為從四川來港的情婦買樓,並於11年多前在淘大花園單位內將她殺害及棄屍,屍體至今未尋回。被告其後兩度被裁定謀殺罪成,皆上訴得直,再次發還重審,案件近日第三度審訊,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並裁定他是受挑釁下殺害事主。辯方在定罪後透露被告已在獄中9年,而誤殺罪名的量刑起點一般為監禁7至9年,冀法庭判處被告能夠即時獲釋的刑期。法官押後今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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