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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討論需時 外狀修例延下月議

【明報專訊】因應人大就《港區國安法》釋法,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就海外大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施加限制。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原定昨日討論修例建議,惟律政司長林定國稱是次修例極為重要和相當複雜,原定安排50分鐘討論時間不足,冀押後討論並延長討論時間。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最終決定押後至3月17日討論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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