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貨車司機2021年與友人在貨倉燒烤期間喝醉,不理友人勸喻駕車離開,最終撞斃對方。被告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3罪,判囚22個月、停牌5年。律政司認為判刑原則上出錯,不足以反映罪責,申請覆核,上訴庭昨日裁定撤銷原有判刑,改判囚3年,意味該司機要返回獄中服刑。 相關字詞﹕上訴庭 律政司 刑期覆核 肇事逃逸 醉酒駕駛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