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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暴動7人囚30.5至36月 官:持槌竹擲物罪責較嚴重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涉及8男,早前承認暴動罪,當中7人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餘一人案發時16歲男生候懲。法官指部分被告在暴動現場屬協助及鼓吹的角色,有3人更分別持鐵槌、長竹枝及向警方投雜物,罪責更嚴重。惟考慮部分被告年輕,及各被告候審期間努力更生,酌情減刑後判處監禁30.5至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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