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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領事晤政界 問准外交公署改知會 劉兆佳:中美關係仍緊張 實際意義不大

【明報專訊】中美關係陷入低潮之際,中方在2020年起曾規定美國駐港澳總領事與本港官員及政界人士會面前,須得到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外交公署)批准。本報得悉,在中美近日爆發「氣球風波」前,中方放寬美領事見政界人士的要求。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據中國外交部要求,美國駐港總領事目前在會見港府官員或公立教育機構前,須提前5天通知(notifies)外交公署,去年11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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